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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温交变循环试验箱不能做试验的物体

类别:操作使用      出处:维库仪器仪表网      发布于:2018-01-09 15:48:30 | 916 次阅读

  高低温交变循环试验箱不能用于对下列物体或含有这些物体的试验:
  (一)爆炸物:
  1、硝化甘醇(乙二醇二硝酸酯)(丙二醇三硝酸酯)硝化纤维素及其它爆炸性的硝酸酯类。
  2、三硝基苯、苦味酸)及其它爆炸性的硝基化合物。
  3、过乙酸、甲基乙基甲酮过氧化物、过氧化苯甲酰以及其它有机过氧化物。
  (二)可燃物:
  1、自燃物:金属:“锂”、“钾”、“钠”、黄磷、硫化磷、红磷。赛璐璐类:碳化钙(电石)磷化石灰、镁粉、铝粉、亚硫酸氢钠。
  2、氧化物性质类:
  (1)氯酸钠、氯酸铵以及其它的氯酸盐类。
  (2)过氧酸钾、过氧酸钠、过氧酸锭以及其它的过氧酸盐类。
  (3)过氧化钾、过氧化钠、过氧酸钡以及其它的无机过氧化物。
  (4)硝酸钾、硝酸钠以及其它的硝酸盐类。
  (5)次及其它的次氯酸盐类。
  (6)亚氯酸钠及其它的亚氯酸盐类。
  (三)易燃物:
  (1)汽油、氧化丙烯、二硫化碳及其它燃点不到-30℃的物质。
  (2)普通乙烷、氧化化烯、丙酮、苯、甲基乙基甲酮及其它燃点在-30℃以上而小于0℃的物质。
  (3)甲醇、乙醇、二甲苯、醋酸戊酯及其它燃点在0℃以上,小于30℃的物质。
  (4)煤油、轻油、松节油,异戊醇、醋酸及其它燃点在30℃以上低于65℃的物质。
  (四)可燃性气体:氢、乙炔、乙烯、甲烷、乙烷、丙烷、丁烷及其它在温度为15℃时1大气压情况下可能会燃烧的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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