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维库仪器仪表网 网站登录 | 免费注册 | 忘记密码

手机访问

现场墙体传热系数检测仪的使用介绍

类别:操作使用      出处:维库仪器仪表网      发布于:2019-04-11 21:29:32 | 2569 次阅读

  现场墙体传热系数检测仪采用热流计法结合热箱法对围护结构传热系数进行检测。


  功能特点


  采用建筑用热流计和温度传感器多通路巡检技术;


  采用热流计法和热箱法进行检测;


  采用嵌入式PC实现全过程控制。


  标准配置同时测两路,还可选配三路。


  执行标准:JGJ132-2007


  巡检通道:128+20


  热箱尺寸:1200*1200*450mm


  电源:AC220V   1kW


  操作方法:


  1)选择测试地点


  ①选择有代表性的建筑物(或单元房间),若围护结构是同一种材料,除了测外墙传热系数外,还需测量屋顶传热系数时,宜选择在顶层进行测试,这样可同时测量外墙、屋顶的传热系数。


  测试位置应选择在东北向或西北向房间,测试部位不应受阳光直接照射。


  ②测点位置应根据检测目的来确定。


  测量主体部位的传热系数时,测点位置不应靠近热桥(柱子、窗框、过梁等)、裂缝和有空气渗透的部位,也不能布置在加热器、制冷设备或风扇附近。


  ③热流计和热电偶一定要经过标定,测量误差在规定范围之内。


  热流计应粘贴在围护结构内表面上,且与表面紧密接触;热电偶应粘贴在围护结构内、外表面,内表面热电偶应靠近热流计附近,两表面热电偶应对应布置;同时应布置至少两个室内外空气温度点,室内、外空气点测头应带防辐射罩。


  待一切准备工作就序后,可开启温度与热流巡回检测仪,检查各点是否正常。


  ④每隔半小时自动记录一次数据,测量时间与房间供热条件有关,提前供热的房间在无恶劣气候的情况下,一般4~5天即可结束检测。


  不采暖的房间必须采取辅助加热措施进行供热,待房间温度达到设定温度并且围护结构已达到准稳定热状态后,才可采集数据。一般情况下,房间加热的前三天数据不宜采用。


  ⑤数据处理


  现场检测过程中,要随时观测数据的稳定状况,在接近或达到稳定状态时可将每天采集的数据分别进行计算,当连续3天的计算结果接近或基本不变时,即可结束试验。


  式中:R---试件本身的热阻;m2·K/W


  ---试件冷热表面温差;℃


  C---热流计标定系数;W/m2·mv


  E---电动势(热流计读数)。mv


  K=1/(R+Ri+Re)


  式中:K---传热系数;W/m2·K


  R---试件本身的热阻;m2·K/W


  Ri---试件内表面换热阻;取0.11m2·K/W


  Re---外表面换热阻;取0.04m2·K/W


  (6)检测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①要尽量始终保持检测单元屋相对稳定的温度;


  ②要尽量保持室内外具有较大的平均温差;


  ③要保持数据采集的连续性;


  ④尽量选择面积相对较大外墙部位进行检测;


  ⑤测点尽量远离热桥部位;


  ⑥尽量避免阳光直射对室外温度测点的影响。


  2)在墙面上贴三片热流计,粘贴热流计的材料有:粘接剂(如黄油、石膏、凡士林、水泥、乳胶以及其他有机、无机粘接剂);双面胶两种。


  三片热流计的位置在试验区域上分布均匀。然后在每一片热流计的上下方各贴一片热电偶,需贴在试块比较光滑平整处便于更好的接触到试块表面而不影响到传热。


  随后在室外面的试验区域内在与热箱面相对应位置处相应的贴上6片热电偶。


  3)扣上热箱,并用胶带密封


  4)将传感器插头插到控制器相应的插座内。


  5)将通信插头一头插入控制器另外一头USB头插入电脑。


  6)将电源线插入插座(AC 220V)


  7)打开电脑,打开智能化墙体传热系数现场检测装置软件,


  8)设定目标温度(内外温差应在20℃以上)


  9)新建一个编号,选泽编号


  10)点击开始测量,控制器每隔30分钟保存一次数据,软件自动计算热阻及导热系数。


  11)试验完毕可打开录入及打印,选择需要打印的记录打印。


  12)本机可脱离电脑独立运行,等试验完毕可通过电脑读取控制器内的数据。


  也可按清除数据将控制器内数据清除,一般每次做试验前应清空数据。

全年技术资料征稿

稿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交稿,欢迎大家砸稿过来哦!

联系邮箱:3342987809@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出处:维库仪器仪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维库仪器仪表网,转载请必须注明维库仪器仪表网,http://www.hi1718.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出处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出处,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