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维库仪器仪表网 网站登录 | 免费注册 | 忘记密码

手机访问

关于极限氧指数仪的安装操作

类别:操作使用      出处:维库仪器仪表网      发布于:2019-04-15 16:58:48 | 1102 次阅读

    临界氧指数测定仪适用于测定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在氧气和氮气混合气体中刚好维持试样燃烧所需的较低氧气浓度。用于评定均质固体材料、层压材料、泡沫材料、软片和薄膜等在规定条件下的燃烧性能。


    安装


    1、将仪器开箱后平放在工作台上。


    2、用随机附件中的塑料增强管将控制箱后的氧氮混合气体输出端与主机底端的管连接头连接起来,并用管卡卡紧。注意:控制箱后面氮气、氧气输入分别对应前面氮气、氧气调节方位,混合气输出端在中间(见附图1)。


    3、安装好氧气和氮气钢瓶,安好钢瓶上的减压阀。用随机附件中的塑料增强管将控制箱后面板上的氮气、氧气接头分别与氧气,氮气钢瓶减压阀输出端相连,并用管卡卡紧。钢瓶与减压阀由用户自备。


    4、先将大孔扩散器环柱子朝上放入,小孔扩散器环柱子朝下放入,再将燃烧桶安装在底座上(参见附图2),


    5、填充玻璃珠及更换夹具方法详见附图2


    6、点火器是专门为点火选择的点火装置,可以调节火焰的长度。


    用户在随机携带的点火器气体用尽后可以自行充气(打火机用燃气)或更换。


    使用


    1、根据GB/T2406.2-2009规定,燃烧桶内混合气体流速为40±2毫米/秒,据此选择混合气体流量为1.133m3/h(经验值是1.07~1.18 m3/h)。


    也可以按特殊标准计算出所需流量。公式为:燃烧筒截面积X流速(注意单位换算)。


    有的标准例如:GB/T5454-1997直接给出了混合气体流量,参照此标准流量调整即可。


    2、按照所需要试验的试样标准规定选取制作试样,分别选用自撑材料或非自撑材料的试样夹,装于高度可调的滑套顶端;


    如果高度超过标准要求,可以卸下调高滑套将试样夹直接安装在滑套上。


    3、满度调节


    由于用户使用的氧气大多数是工业氧气,其纯度因产地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所以在每次换氧气瓶时需要重新标定氧气浓度。


    方法如下:调节流量计上的流量调节阀,使流量计能够通过气体。氮气瓶关闭,氧气瓶打开,冲洗几分钟后。


    在控制箱内完全通氧气,调节控制箱前面板的“满度”旋钮,使显示的氧气浓度为氧气钢瓶的浓度。也可以直接询问氧气生产厂家,确定其浓度,按此值调节。


    4、起始氧浓度:


    根据资料或经验选择初的氧浓度,如无法了解,可在空气中点燃试样;


    如试样燃烧很快,氧的初浓度先定为18%,如试样在空气中点燃后马上熄灭,则根据点火的难易和离火后熄灭的情况选择氧浓度25%或更高。(GB2406.2-2009中8.1.3和GB/T5454-1997中8.3)


    5、分别关闭氧气、氮气流量调节阀,打开氧气、氮气钢瓶阀门,调节减压阀,使输出压力在0.2-0.3MPa左右。


    然后调节稳压阀(稳压阀在调节前,需将手钮盖拉出,调节后再推进去,在未拉出时,手钮是不能转动的。),使控制面板上的氧气、氮气压力表指示为0.05-0.15MPa(经验值0.10~0.15),然后分别调节氧气、氮气流量调节阀,按下面板上的电源开关,打开电源。


    注意液晶显示表上的氧的浓度,并注意混合气体的流量是否达到所需的流量。调节过程中,需要比较小心和缓慢,在转动流量调节阀旋钮后,显示不会马上变化,原因是气体需要在储气筒内充分混合。


    调节数值稳定后,需要等待30秒左右的时间冲洗燃烧筒,使其内部的气体更为接近调节后的混合气体。(参见附图1)


    6、冲洗后,按标准要求点燃试样(点火器的使用按前面叙述),点燃试样后,立即撤去火源。


    7、试验后,按标准要求记录试验情况,填写试验报告。、


    试验结束后,把氧气瓶和氮气瓶先关掉,把气路中的气体放完,再将氧气、氮气流量调节阀和氧气、氮气稳压阀调回原始位置。

全年技术资料征稿

稿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交稿,欢迎大家砸稿过来哦!

联系邮箱:3342987809@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出处:维库仪器仪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维库仪器仪表网,转载请必须注明维库仪器仪表网,http://www.hi1718.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出处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出处,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